学院实行产业学院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;理事会委员会由合作单位的领导、专家、教师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,设理事长2人,副理事长4人。产业学院设院长1人,副院长3人。
产业学院下辖设置:办公室;教学委员会(人才培养中心);产学研合作委员会(科技创新中心)
办公室:负责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。包括人员管理、经费管理、资产协调、绩效考核、文档管理及校企联络等工作;制定学院规章制度、组织重大活动;拟定工作计划、总结,协调与服务各部门工作;完成理事会与院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教学委员会(人才培养中心):负责产业学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与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。具体包括相关课程的改革,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、培养方案的制定、课程体系的建立,推进“引企入教”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深化专业内涵建设,开发校企合作课程。
产学研合作委员会(科技创新中心):负责产业学院联合平台建设与科研成果转化。推进校企合作科研平台、学生创新实践基地与平台的建设,提升学生科研实践与双创活动能力;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,推进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、产品研发、成果转化、项目孵化等工作,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,提升服务产业能力。